作者/整理:admin 来源:互联网 2026-04-23
大连市202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报名,将于4月24日-6月28日期间进行,具体教资认定申报时间、申报入口等信息详情请见正文。
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“中国教师资格网”(,通过“网上办事”“教师资格认定”“在线办理”入口登录系统办理教师资格认定业务。
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,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,按照认定机构受理范围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及确认点。
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实际情况正确选择“是否在校生”状态,并完成网上补充、核验学历。
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选择“在读应届毕业生”的,在取得毕业证后需调整为“非在读人员”,并在“个人信息中心”补充学历信息并进行核验。
③错误选择为“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”的,应调整为正确的“是否在校生”状态。
4.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》或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》上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一致。
6.按照“中国教师资格网”提示填写申请信息,上传证明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。
②仅上传有关证件原件扫描件而未完成核验的,应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进行人工核验。
③“户籍/居住证”材料指:按户籍地的申请人员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(含集体户口)原件;按居住地的申请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大连市居住证原件(电子居住证或实体居住证);按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申请人员须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,已经毕业离校的2026届在连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代替学生证;驻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须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;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证、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原件。
临时居住证、暂住证、居住证明、产权证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,不能替代使用。
7.网上申报完成后,请申请人点击“预览”,如上传的照片、个人承诺书、证明材料不显示或显示不完整、不清晰的,应重新制作上传。
③提交户口簿或居住证、体检表及化验单(幼儿园教师资格应附肝功、血糖、淋球菌、梅毒螺旋体4项化验单;其他资格应附肝功、血糖2项化验单)等原件扫描件;
④“邮寄领取”时,因邮资到付,建议填写能确定收件的详细邮寄信息,应届毕业生不建议填写学校收件地址。
①未完整、正确提交申请人身份信息等基本信息的;未完成申请提交,未生成报名号的;
③选择了“全程网办”,但未完整提交户口簿或居住证、体检表及要求附的化验单等原件扫描件的。
选择“全程网办”但未完整、正确提交材料时应及时调整补正,申请人可在“网上申报”期间自行补正,或是在“现场确认”时提交材料由认定机构人工核验申请材料。
温馨提示:关注微信公众号【大连本地宝】,对话框回复【教资认定】即可获取大连市202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范围、认定条件、认定流程、申报时间、申报方式、证书领取等更多相关信息。
大连市202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材料现场审核将于6月30日至7月2日进行,具体现场审核材料等详情信息请见正文。
大连市202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申请即将开始,具体申请材料审核方式等详情信息请见正文。
2026大连春季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需在3月31日至6月28日期间进行,具体体检医院规定、体检表下载等详情信息请见正文。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《〈教师资格条例〉实施办法》《辽宁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》,结合工作实际,现将大连市202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《〈教师资格条例〉实施办法》《辽宁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》,结合工作实际,现将大连市202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教师资格条例》《〈教师资格条例〉实施办法》《辽宁省2026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》,结合工作实际,现将大连市202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2026上半年教资笔试成绩将于2026年4月17日开放查询,具体成绩查询入口、成绩复核等详情信息请见正文。
2026上半年辽宁教资笔试成绩将于4月17日公布,考生如对本人考试成绩有异议,可于成绩发布后登录“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(笔试)成绩复核系统” 提交复核申请。
辽宁2026上半年教资面试将于5月16日-17日进行,具体报名时间/入口、准考证打印、面试时间内容、成绩查询等面试安排详情请见正文。
辽宁2026上半年教资面试报名将于4月17日-20日进行,具体报名注意事项、报名时间/入口等内容详情请见正文。
辽宁2026上半年教资面试报名将于4月17日-20日进行,具体报名条件等内容详情请见正文。
2026上半年辽宁教资面试成绩将于6月12日开放查询,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次面试成绩。
【导语】:大连市2026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报名,将于4月24日-6月28日期间进行,具体教资认定申报时间、申报入口等信息详情请见正文。
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“中国教师资格网”(,通过“网上办事”“教师资格认定”“在线办理”入口登录系统办理教师资格认定业务。
报名时应按网站提示,根据申请人实际情况,按照认定机构受理范围选择正确的认定机构及确认点。
在读学生及应届毕业生应根据实际情况正确选择“是否在校生”状态,并完成网上补充、核验学历。
②应届毕业生在报名时选择“在读应届毕业生”的,在取得毕业证后需调整为“非在读人员”,并在“个人信息中心”补充学历信息并进行核验。
③错误选择为“非应届在读研究生或专升本学生”的,应调整为正确的“是否在校生”状态。
4.申请认定的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应与本人《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》或《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》上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一致。
6.按照“中国教师资格网”提示填写申请信息,上传证明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。
②仅上传有关证件原件扫描件而未完成核验的,应在现场确认时提交有关证件原件进行人工核验。
③“户籍/居住证”材料指:按户籍地的申请人员须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(含集体户口)原件;按居住地的申请人员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大连市居住证原件(电子居住证或实体居住证);按就读学校所在地的申请人员须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,已经毕业离校的2026届在连普通高校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代替学生证;驻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须提供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;港澳台居民提供居住证、通行证等有效证件原件。
临时居住证、暂住证、居住证明、产权证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,不能替代使用。
7.网上申报完成后,请申请人点击“预览”,如上传的照片、个人承诺书、证明材料不显示或显示不完整、不清晰的,应重新制作上传。
③提交户口簿或居住证、体检表及化验单(幼儿园教师资格应附肝功、血糖、淋球菌、梅毒螺旋体4项化验单;其他资格应附肝功、血糖2项化验单)等原件扫描件;
④“邮寄领取”时,因邮资到付,建议填写能确定收件的详细邮寄信息,应届毕业生不建议填写学校收件地址。
①未完整、正确提交申请人身份信息等基本信息的;未完成申请提交,未生成报名号的;
③选择了“全程网办”,但未完整提交户口簿或居住证、体检表及要求附的化验单等原件扫描件的。
选择“全程网办”但未完整、正确提交材料时应及时调整补正,申请人可在“网上申报”期间自行补正,或是在“现场确认”时提交材料由认定机构人工核验申请材料。